修正「姓名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」: 讓我們以原住民族文字登錄姓名 發表於2018-03-022018-03-02 by 管理員 in 人權 這個slideshow需要JavaScript。 原住民傳統名字係基於族語發音而來,與漢字發音殊異。為使原住民保留回復傳統名字之原有讀音,Kolas修正「姓名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」,希望讓原住民族人可「單獨」以原住民族文字在身分證上登錄姓名。 -2016/02/26一讀 分享此文:TwitterFacebook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
說的乜是,我贊成用原住民名字,,
讚讚
依據原住民語言發展法規定,當然依法可以使用各族國家語言及其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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